法律解析:第八条申请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按照经营区域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的车辆并符合下列条件或者提供保证下列条件的车辆承诺书:1 .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2.有权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经营巡游出租汽车车辆。(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证制度;(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1、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案:1。出租车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公众提供个性化的交通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车。【法律依据】旅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旅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保护乘客、驾驶员和旅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公众提供个性化交通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车。巡游出租汽车的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与公共交通和其他客运服务相协调。第四条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第五条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出租汽车巡游许可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非专业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申请商用大型客车、汽车列车资格证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大型客车资格证,须持照片2年以上。(3)报考汽车、火车从业资格证,须持B照2年以上。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出租车公司证明(没有出租车公司证明的可以参加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发给职业培训证书,有工作单位后再领取资格证)。
申请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二)投资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和拟投入使用车辆的承诺书(见附件2),内容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和等级、技术等级等。(四)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如下: (一)营运前进行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保持车辆整洁,备齐发票和足够零钱。(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和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进行蜡销售。(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五)主动帮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七)车辆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放置、粘贴相关证件和标志。(八)根据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不得拒载、议价、中途甩客或故意绕道行驶,(九)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场所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招揽乘客,(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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